定速巡航 (CC) 系統

系統說明

定速巡航 (CC) 系統可依設定的速度提供定速巡航控制。當設定完成後,駕駛人不需腳踩電門,即可使車輛依設定的速度來定速行駛。

警告

下列情況請勿使用定速巡航操作控制:

  • 當車況不容許持續保持定速行駛時。
  • 交通顛峰或混亂,以致車速不穩定時。
  • 在蜿蜒路段或山路。
  • 在濕滑道路 (雨天、積雪路 面、結冰路面等)。
  • 在風大的地區。

在這些情況下使用定速可能會導致車輛失控並發生意外。

注意

若定速控制系統故障,則系統會自動取消定速控制,此時,請儘速聯繫服務中心進行檢修。


定速巡航控制操作

定速巡航控制可將車速設定在 30 至 160 km/h 之間,車輛行駛中開啟定速巡航控制,駕駛人不須腳踩電門,即可使車輛依設定的速度定速行駛。

開啟定速控制

重複按下巡航控制開關 4,待數位儀錶亮起 指示燈 (白色) 1,此時系統進入定速巡航功能的待命狀態。

設定巡航速度

將車輛加速至希望設定的速度,再將車速設定撥桿 6 朝 SET/– 5 撥動並放開電門,此時數位儀錶亮起 指示燈(綠色) 2,且系統將會以目前車速定速巡航。

注意

如系統偵測到車速高於設定之巡航速度時 (如:下坡), 指示燈 (綠色) 2 會閃爍以提醒駕駛注意。

備註

如車速低於 30 km/h 或高於 160 km/h時進行巡航速度設定,系統會自動將車速設定在 30 km/h 或 160 km/h 並以此進行定速巡航控制。

巡航速度調整

定速巡航狀態下,可透過下列方式重新設定巡航速度:

  • 輕踩電門,當車速達到所需之速度時,將車速設定撥桿 6 朝SET/– 5 撥動。
  • 將車速設定撥桿 6 朝 SET/– 5 或RES/+ 3 撥動一下,即可降低 / 增加巡航速度。

注意

如定速巡航 (CC) 系統異常時,數位儀錶會亮起紅色 指示燈,請將車輛停置安全處並重新啟動車輛,如 指示燈持續點亮,請儘速至服務中心進行檢修。

系統暫停

定速巡航功能作用時,可透過下列方式暫停定速巡航功能:

  • 踩下煞車踏板。
  • 按下巡航控制暫停開關 7

此時數位儀錶會切換至 指示燈 (白色) 1,而原先設定的車速仍會顯示在指示燈的右側。如要恢復原先的定速巡航設定,將車速設定撥桿 6 朝 RES/+ 3撥動即可。

系統關閉

如要關閉定速巡航功能,可透過以下方式:

  • 持續按住巡航控制按鈕 4 約 3 秒以上。
  • 重複按下巡航控制按鈕 4,使其切離定速巡航功能 (定速巡航指示燈消失)。